分類:職場攻略 發布時間:2017/11/16 瀏覽次數:2263
中易招聘獵頭服務合同
甲方: 乙方: 吉林市中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吉林大街219號忠鵬大廈4樓
電話: 電話: 0432-62553082
郵箱: 郵箱: 043218@163.com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尋訪和推薦優質人才等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職位描述要求尋訪人才,接受乙方的推薦,并安排面試。
乙方通過各種渠道搜尋符合甲方職位要求的合適候選人,并推薦給甲方,以滿足甲方人力資源方面的需求。
當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通過甲方面試,并在甲方所指定的崗位上報到后,該服務主體結束。但是乙方有義務提供合同所承諾的人員更換服務義務。
二、服務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生效,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該職位委托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為其代理招聘服務,。
3.2 甲方須盡可能詳細明確的填寫《委托獵頭登記表》,以及提供委托職位的職位描述。甲方應根據項目進度及乙方服務規程要求,給予乙方項目顧問盡可能詳盡的信息支持與配合,以便乙方尋訪適合甲方的候選人;
3.3甲方應在乙方推薦人員到職后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如在聘用通知書約定的上班之日,乙方推薦的人員未能到甲方上班的,甲方應將該情況發生后當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3.4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聘用通知書后三個工作日內將所聘人員職位、到職日期、薪酬、試用期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填寫委托登記表、簽訂委托招聘服務合同后,乙方開始正式提供合同約定服務;
4.2 乙方應在簽訂合同后的 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的,與委托職位相適合的有關候選人資料報告;
4.3 任何乙方向甲方所推薦的人員,自被推薦之日起 個月內,均被視為“乙方推薦人員”,在此期間內,如乙方證實甲方或其子公司與被推薦人發生聘用與被聘用關系,視為乙方已成功推薦,甲方須按本合同支付全額費用;
4.4 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向甲方在職員工推薦任何職位機會。
五、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5.1 合同總金額 元合同簽訂時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 元 甲方成功聘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后,甲方須向乙方支付 元;候選人通過 個月試用期之后,乙方應向甲方發出付款通知書,甲方應在收到付款通知核實無誤后的三個工作日內支付服務費用 元
5.2 本合同所稱的成功聘用有下述兩種情況:
甲方與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簽訂了《勞動合同》或者該候選人員已實際在甲方工作(含試用期);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與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以顧問或者兼職的形式產生合作關系。
5.3 付款銀行信息:
戶名:吉林市中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賬號:07-2660 0104 0008 648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東升支行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